相关政策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九条,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,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2
操作步骤
1
开具票据:企业捐赠时,要及时获取加盖公章的“公益事业捐赠财政票据”,此为您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。
2
3
申请办理:在规定的时间内,申请办理公益事业捐赠税前扣除。
版权所有:河南冠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:0371-22820888
地址: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五大街CBD总商会大厦1231室 邮编:475000 备案号:豫ICP12345678